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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职工慰问制度
时间:2024-07-05

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职工慰问制度(修订)


热海2024〕10号


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工会体系建设,构建和谐校园,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,切实关心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,让广大教职工感受到学校的温暖和关怀,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,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和向心力,特对原有慰问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。

一、慰问对象和范围

(一)本校在职在岗的工会会员,本人或其配偶生育。

(二)因公受伤或因病住院治疗的本校在职在岗工会会员。

(三)本校在职在岗工会会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(配偶、父母、子女)去世。

(四)家庭遭遇重大变故或生活确实困难的本校在职在岗工会会员(每年春节前集中慰问)。

、慰问标准

(一)生育慰问:教职工本人或其配偶生育,慰问金500元。夫妻双方均为学校在职工会会员的,双方均可享受一次慰问。

(二)住院慰问:教职工本人因公受伤或因病住院治疗,慰问金额1000元,一年内多次住院的,以一次为限。

(三)丧事慰问:教职工本人去世,慰问金5000元;教职工直系亲属(配偶、父母、子女)去世,慰问金1000元。所有丧事慰问不提倡送花圈,但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形式表达哀悼。

(四)困难慰问:家庭遭遇重大变故或生活确实困难的教职工,在每年春节前给予一次性困难慰问补助,慰问金每人500元。

、慰问方式和要求

(一)生育慰问:由基层工会登录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工会网站下载,填写并提交生育慰问申请,附上新生婴儿的出生证明,经所在基层工会主席审批后,由学校工会统一发放慰问金。

(二)住院慰问:由基层工会登录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工会网站下载,填写并提交住院慰问申请,附上出院证明或出院小结,经所在基层工会主席审批后,交至学校工会;若所在基层工会自行购买慰问品慰问教职工,需提供发票进行慰问报销,将不再享受1000元的慰问金。此项慰问一年一次。

(三)丧事慰问:由基层工会登录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工会网站下载,填写丧事慰问申请,经所在基层工会主席审批后,交至学校工会,由学校工会统一发放慰问金。

(四)困难慰问:每年春节前,由学校工会按省总要求下发《春节慰问困难教职工》文件通知,各基层工会根据通知要求推荐困难教职工,经所在基层工会主席审批后,报学校工会统一审核并发放慰问金。此项慰问一年一次。

、附则

(一)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原有制度同时废止。

(二)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工会委员会所有。

(三)本制度未尽事宜,由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工会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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